淮阴区推行四项举措 全国检察院首家关爱“彩虹少年”信息平台
淮阴区推行四项举措 全国检察院首家关爱“彩虹少年”信息平台
我院将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称为“彩虹少年”,他们通常对自身违法行为缺乏正确认识。据我院统计,2014年至2016年,全区共有77名未成年人被行政处罚,不予执行的57人,占74%;我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6件103人,其中54人有被行政处罚的经历。为此,我院联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推行四项举措,全面开展关爱“彩虹少年”工程,取得较好成效。
健全组织,建立一支全覆盖的工作队伍。从2013年起,我院联合社会各方力量,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、行政违法未成年人、有不良行为的在校生等近40名“彩虹少年”开展社会化帮教工作,建立了8个关爱“彩虹少年”志愿者服务队,组建了11个关爱QQ群、微信群。全区志愿者总人数达1384人,包括司法人员、教师、心理咨询师、基层党员、退离休老干部、老战士、老专家等各界社会爱心人士。
健全制度,建立一套精细化的帮教档案。我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,全面梳理近4年来的“彩虹少年”人员名册,重点突出农村留守儿童中无人监管的“彩虹少年”的摸底排查。针对每个个体的实际情况,逐人建立一份具体详实的帮教档案,由若干擅长不同帮教关爱措施的志愿者,共同组成关爱工作小组,为他们编制成长手册。为强化与公安、民政、妇联、共青团、关工委等相关单位的密切协作,我院与相关成员单位会签了《关爱“彩虹少年‘1+7’”工作方案》,建立定期联络工作会议制度,与区妇联联合制定《“彩虹少年”亲职教育制度》。
系统关爱,建设一个专门的关护教育基地。建设以“彩虹少年”和未成年在校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大中专院校检察室,和当地淮海中学、淮州中学、职业中专、高等卫生学校等联合开展教育关爱工作,与爱心企业合作建立“护蕊”关护教育基地,成立专项基金,签订《关爱“彩虹少年”合作帮扶协议书》。建设网上关爱“彩虹少年”模块,设立维权举报、工作动态、法律法规、教育预防四个子模块,全面推送我院“彩虹少年”工作成效。
依法监督,创建“一站式”监督保护平台。我院通过派驻检察官,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是否贯彻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、是否落实“特殊、优先、双向保护”相关法律规定情况,依法开展监督。我们还在公安机关未成年人讯问室和“一站式”询问中心,设立专门的视频对话专线,实现对未成年人讯问(询问)活动24小时全程监督,同时也避免在讯问(询问)时多人同时在场,给未成年人增加压力、带来不适。
该"彩虹少年"信息平台通过信息的共享与协同,将未成年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和司法保护资源融为一体,形成合力,明晰了各部门职责,督促各部门积极主动履职。把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紧密相关的教育保护、食品安全、文化管理、惠生资金监管等十个方面纳入平台,设置为十大模块,信息录入后,平台自动按照问题所属类型分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,畅通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,有便捷、自动、高效特点,特殊情况可通过“快捷键”,直接向检察机关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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